自今年7月1日起,广州通行管理由之前的“开四停四”调整为“高峰限行”政策,有效期为5年。广州交警将设置15天的执法过渡期(7月1日至15日),从2024年7月16日起,正式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。
每逢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,17时至19时,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(含临时号牌车辆)在广州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。 ①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,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。 ②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。 ③如临时出行可以提前申请,也可以出行后申请。(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24时前提交申请,完成办理预约通行。) 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,不予处罚,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。 处200元罚款,并记扣分。 (如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规定通行的,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。) ①执行任务的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,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(不含租赁小客车),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,港澳号牌、使领馆号牌车辆。一、限行时间
二、管控范围(与“开四停四”范围一致)
三、如何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?
四、如违反规定会怎么样?
五、哪些车辆不受限制?
②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。